2009年5月7日星期四

中国防疫措施引发加拿大反弹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09年05月06日 20:38
加拿大农业部长格里•里茨说,如果中国不取消对来自加拿大艾伯塔省的生猪及其产品的进口禁令,就要向世界贸易组织提出控告
【《财经网》北京专稿/记者 钱亦楠】在华被隔离的墨西哥人被专机接送回国后,中墨之间的外交风波暂告一段落。但随着疫情在北美的蔓延,对疫情的处理成为中国与另一个甲型H1N1流感“重灾区”国家发生摩擦的导火线——由于禁止从加拿大艾伯塔省进口猪肉和对一批加拿大在华留学生进行隔离,中国与加拿大之间又产生了摩擦。
 5月2日,加拿大西部艾伯塔省一个猪场的猪身上检测出甲型H1N1流感病毒,病毒是由一名从墨西哥回国的养猪场工人传染给猪只的。这是世界上首次发现猪受这种新病毒感染。中国对此迅速作了反应,禁止进口来自艾伯塔省的生猪和猪肉。

  对此,加拿大政府则表现出强烈不满。5月4日加拿大农业部长格里•里茨在众议院中说,如果中国不取消对来自加拿大艾伯塔省的生猪及其产品的进口禁令,就要向世界贸易组织提出控告。

  里茨提出的论据是,“中国的做法超出科学论据范畴。”他表示,国际兽疫局和世界卫生组织已向中国保证,甲型H1N1流感不会对食品卫生有任何影响。

  世界卫生组织驻华代表处新闻官陈蔚云(Vivian Tan)告诉《财经》记者,目前的病例表明,甲型H1N1流感病毒只能通过人际传播侵入人体。尽管在加拿大发生了猪感染上了甲型H1N1流感事件,但这只是个例,且情况已经趋于稳定。“目前为止,还没有证明甲型H1N1可以通过猪进行传播,食用猪肉是安全的。”陈蔚云说。

  “我们的立场是建立在是世界卫生组织的立场上的,即甲型H1N1流感病毒不会通过食物传播。所以,我们认为,中国不应禁止进口加拿大的猪肉产品。”加拿大驻华使馆公共事务负责人高柏灵(Patrice Cousineau)对《财经》记者说。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马朝旭则在5月5日的记者会上表示,中国采取的措施符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世界动物卫生组织有关区域化的原则,也符合世贸组织关于紧急情况下可采取严格的检疫措施的规定,以及检疫措施对贸易影响最小化的原则。

  “世界卫生组织一开始就将此次流感称为A型猪流感,于4月24日在其官方网站上表示此次疫情与动物流感病毒有关联,随后定性为‘具有国际影响的公共卫生紧急事态’,并逐步将流感大流行的警告级别提升至五级。而且,疫情的传染源、传播机理和途径至今尚不明确。因此,中国政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采取上述措施是必要的、合适的。”马朝旭说。

  马朝旭同时指出,事实上世界上不少国家也采取了类似措施。

截至目前,大约有20个国家禁止从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这三个疫情最为严重的国家进口猪、猪肉或者其他肉类。对病毒跨境传播的担心不但导致国际贸易关系开始紧张,也开始对疫区国家的经济产生影响。

 除此以外,更令加拿大政府抱怨的是,近日25名加拿大留学生在长春市下飞机后不久受到了隔离。

  据马朝旭介绍,目前这批留学生被妥善安置在长春市的宾馆内,留学生们体温正常,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情绪稳定,对中方的安排表示满意。

  但对于加拿大政府的不满,他在记者会上表示,鉴于5月2日加拿大已确诊51人感染甲型H1N1流感,为了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吉林省有关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的有关规定,对当晚抵达长春市的25名加拿大留学生实施了为期7天的医学观察,此举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也得到加拿大公民的认可。

  高柏灵(Patrice Cousineau)告诉《财经》记者,加拿大驻华使馆目前正在和中国政府进行交涉,非常理解中国为预防H1N1流感传入而采取的措施,但因这些加拿大学生并未表现出任何流感的症状,这给人造成的感觉是,这些学生受到了隔离仅仅由于他们是加拿大人。

  “假如这些学生出现了任何发烧、咳嗽等症状,我们会对隔离措施表示理解。”高柏灵说。

  世卫组织驻华代表处新闻官陈蔚云则认为,对于防止疫情的蔓延,隔离只是其中的一法,还有包括人际间保持适当距离等其他方法。世界卫生组织只是提供一个总体的框架,但每个国家应根据各自的情况决定其应急措施。“对于一国政府的反应是否恰当,没有明确的标准。因为现在我们对甲型H1N1流感的认知还不够,一国政府所能做的是尽其努力地保护其国民。”

  凑巧的是,这一系列事态的发生正值加拿大外长劳伦斯•坎农访问中国前夕。应中国外交部长杨洁篪邀请,劳伦斯•坎农将于5月9日至13日对中国进行正式访问。

  对此,高柏灵(Patrice Cousineau)向《财经》记者表示,加外长的中国行程并不受影响,而关于加拿大艾伯塔省猪肉进口的禁令以及留学生隔离的问题,届时很有可能被提上议程。

  《财经》记者从商务部合作司2003年发布的《部分国家为防SARS对我人员采取限制措施情况的通报》文件中了解到,在2003年SARS暴发期间,曾有以色列、新加坡、阿尔及利亚、毛里求斯、韩国、约旦、俄罗斯、巴林、蒙古、哈萨克斯坦等十个国家对中国采取过限制措施。如新加坡曾对规定,所有从SARS疫区进入该国的外籍员工,包括工作准证和就业证持有者,都将接受10天的隔离。在新持有工作准证的外国员工,如果到疫区去,工作准证将被人力部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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